織物阻燃性是重要的性能指標之一,必須嚴格符合相關標準的性能指標,對應的阻燃機理主要有以下幾點。
(1)覆蓋論:阻燃劑在>500℃時能在纖維表面形成有隔絕作用的覆蓋層,除阻礙O2供應外,還阻止可燃氣體向外擴散,從而達到阻燃目的,如硼砂-硼酸。
(2)氣體論:一是阻燃劑在燃燒溫度下,分解出不燃氣體,將可燃性氣體濃度沖淡到能產(chǎn)生火焰濃度以下;另一種是阻燃劑在加熱條件下,能作為活潑性較高的游基轉移體,從而阻止了游離基反應的進行。
(3)熱論:一是阻燃劑在高溫下發(fā)生吸熱變化,如熔融和升華,從而阻止燃燒蔓延;另一種則是纖維迅速散熱,使織物達不到燃燒溫度。
(4)催化脫水論::主要指改變纖維的熱裂解過程。由于阻燃劑能使纖維素分子鏈在斷裂前發(fā)生迅速而大量的脫水,甚至發(fā)生某些交聯(lián)作用,阻止左旋葡萄糖的生成,使有焰燃燒得到抑制。
GB5454《紡織織物 燃燒性能測定 氧指數(shù)法》規(guī)定測紡織織物,燃燒時間為2min,標線長度為40mm。試驗要求操作者在盡量在試驗前對氧指數(shù)測定儀進行一次校準,保證試驗數(shù)據(jù)的精準度。校準之后進行試驗,試驗要求標準式樣至少15根,分別在式樣的任意一端50mm處劃線,將另一端插入燃燒拄內(nèi)式樣夾中進行試驗(不同形式,不同厚度的式樣,測試結果不可比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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